QTaxi 多元推荐开通专案|车行推荐加码
活动期间
2026/04/01 – 2026/04/30
被推荐人资格
未曾注册 Uber App 之 全新驾驶。
须於活动期间内完成 注册并加入 QTaxi 多元计程车队。
推荐车行认定方式
推荐车行之认定
以「被推荐人於签约开通当日填写之全新驾驶问卷」所填写之推荐车行为准。
非合作车行亦可认定推荐
若被推荐人於问卷中填写之推荐车行为 非 QTaxi 合作车行,仍可认定为推荐车行并获得推荐奖励。
合作车行加码条件
若为 QTaxi 已签订合作之车行,需填写车队指定之推荐单,始可领取 合作车行加码奖励。
(未填写推荐单者不得事后补登或申请加码奖励)
奖励办法
1️⃣ 被推荐人|车队推荐奖励/车队开通奖励
最高可获得 12,000 元
推荐奖励
自帐号完成开通日 隔周一 起算为第1周
於该周内完成 10趟行程
可获得 $6,000 车队推荐奖励
开通奖励
自帐号完成开通日 隔周一 起算 12周内
累积完成 600趟行程
可获得 NT$6,000 车队开通奖励。
2️⃣ 推荐车行|车队推荐奖励
若被推荐驾驶於第1周内完成 10趟行程
推荐车行可获得 $6,000 推荐奖励
3️⃣ 合作车行专属加码
若推荐车行为 QTaxi 合作车行
且 有填写推荐单
每成功推荐 1 位全新驾驶达标
$3,000 合作车行加码奖励
-------------------------
注意事项
1. 行程计算以 Uber 系统后台完成之多元计程车行程纪录为准。
2.第 1 周为 开通日之隔周一开始计算之 7 日期间。
3.12周为开通日之隔周一开始计算之连续 12 周期间。
4.被推荐人须於 2026/04/30 前完成注册、入队及开通程序,始具参加资格;本推荐奖励之被推荐人系指「过去从未於 Uber 网际网路系统注册过驾驶帐号之全新驾驶」,即该全新驾驶过去从未使用过或有使用 Uber 网际网路系统。
5.推荐车行之认定,以被推荐人於签约开通当日填写之全新驾驶问卷所填写之推荐车行名称为唯一依据。
6.若被推荐人於问卷中填写之推荐车行为 非 QTaxi 合作车行,仍得认定为推荐车行并领取推荐奖励。
7.若为 QTaxi 合作车行,且於驾驶签约开通时 填写车队指定之推荐单,始得领取合作车行加码 新台币 3,000 元 奖励;未填写推荐单者,不得事后补登或请领。若被推荐人於问卷中填写之推荐来源为「驾驶」,但经合作车行推荐并於签约开通时 填写并缴交车队指定之推荐单,仍得认定为合作车行推荐案件,并得领取 合作车行加码新台币 3,000 元奖励。
8.同一被推荐人仅限登记一间推荐车行。
9.若推荐车行之认定有争议,概以被推荐人於签约开通当日填写之问卷资料为最终认定依据,车队不受理事后更改或争议申请。
10.被推荐人於办理开通时,其车辆行照所登记之车行名称 不得为「荣车」或「个人计程车行」。
11.若经车队查核,被推荐人之车辆行照登记车行为荣车或个人计程车行,该推荐案件 仅得适用驾驶推荐相关奖励,车行推荐奖励及合作车行加码奖励将不予发放。
12.车队将以 驾驶办理开通时所提供之行照资料为认定依据。
13.本专案不得与 其他推荐或开通专案重复请领。
14.若发现有 违规行为、营运异常、帐号异常或不符合活动精神之情形,车队得取消或保留发放资格。
15.推荐奖励於新开通驾驶达标后,奖金将於 驾驶系统开通后隔周起算第 3 周 汇入新开通驾驶之车资帐户。
16.开通奖励於新开通驾驶达标后,奖金将於 驾驶系统开通后隔周起算第 14 周 汇入新开通驾驶之车资帐户。
17.车行奖励於新开通驾驶达标后,每 4 周结算一次,汇入车行提供之银行帐户。
18.奖励金额将於任务达成并经车队审核确认后发放;本活动依 国税局所得税法规定办理,相关所得须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
19.车队保有 最终解释、修改、变更及终止本车队奖励方案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