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axi 多元推薦開通專案|推薦加碼
活動期間
2026/04/01 – 2026/04/30
推薦人資格
需為已開通 Uber App 之「Q Taxi 車隊多元/小黃駕駛」。
被推薦人資格
未曾註冊 Uber App 之全新駕駛。
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註冊並加入 QTaxi 多元計程車隊。
獎勵辦法
1️⃣ 被推薦人|車隊推薦獎勵/車隊開通獎勵
12 週內最高可獲得新台幣 12,000 元
推薦獎勵條件
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為第 1 週,
於該週內完成 10 趟行程,
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車隊推薦獎勵。
開通獎勵條件
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 12 週內累積完成 600 趟行程,
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車隊開通獎勵。
2️⃣ 推薦人|車隊推薦獎勵
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獎勵條件
被推薦人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為第 1 週內完成 10 趟行程,
推薦人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推薦獎勵。
-------------------------
注意事項
1. 行程計算以 Uber 系統後台完成之多元計程車行程紀錄為準。
2.第 1 週為 開通日之隔週一開始計算之 7 日期間。
3.12 週為 開通日之隔週一開始計算之連續 12 週期間。
4.被推薦人須於 2026/04/30 前完成註冊、入隊及開通程序,始具參加資格;本推薦獎勵之被推薦人係指「過去從未於 Uber 網際網路系統註冊過駕駛帳號之全新駕駛」,即該全新駕駛過去從未使用過或有使用 Uber 網際網路系統。
5.推薦人之認定,以 簽約開通當日填寫並繳交之全新駕駛問卷資料為唯一依據,不得事後補登或更改。
6.同一被推薦人 僅限登記一位推薦人。
7.若推薦人之認定發生爭議,概以被推薦人於開通當日填寫之問卷資料為最終認定依據,車隊不受理事後申請更改。
8.本專案不得與 其他推薦或開通專案重複請領。
9.若發現有 違規行為、營運異常、帳號異常或不符合活動精神之情形,車隊得取消或保留發放資格。
10.推薦獎勵於新開通駕駛達標後,獎金將於 駕駛系統開通後隔週起算第 3 週 匯入新開通駕駛及推薦人之車資帳戶。
11.開通獎勵於新開通駕駛達標後,獎金將於 駕駛系統開通後隔週起算第 14 週 匯入新開通駕駛之車資帳戶。
12.獎勵金額將於任務達成並經車隊審核確認後發放。
13.本活動依 國稅局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相關所得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14.車隊保有 最終解釋、修改、變更及終止本車隊獎勵方案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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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2026/04/01 – 2026/04/30
推薦人資格
需為已開通 Uber App 之「Q Taxi 車隊多元/小黃駕駛」。
被推薦人資格
未曾註冊 Uber App 之全新駕駛。
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註冊並加入 QTaxi 多元計程車隊。
獎勵辦法
1️⃣ 被推薦人|車隊推薦獎勵/車隊開通獎勵
12 週內最高可獲得新台幣 12,000 元
推薦獎勵條件
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為第 1 週,
於該週內完成 10 趟行程,
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車隊推薦獎勵。
開通獎勵條件
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 12 週內累積完成 600 趟行程,
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車隊開通獎勵。
2️⃣ 推薦人|車隊推薦獎勵
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獎勵條件
被推薦人自帳號完成開通日「隔週一」起算為第 1 週內完成 10 趟行程,
推薦人即可獲得新台幣 6,000 元 推薦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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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行程計算以 Uber 系統後台完成之多元計程車行程紀錄為準。
2.第 1 週為 開通日之隔週一開始計算之 7 日期間。
3.12 週為 開通日之隔週一開始計算之連續 12 週期間。
4.被推薦人須於 2026/04/30 前完成註冊、入隊及開通程序,始具參加資格;本推薦獎勵之被推薦人係指「過去從未於 Uber 網際網路系統註冊過駕駛帳號之全新駕駛」,即該全新駕駛過去從未使用過或有使用 Uber 網際網路系統。
5.推薦人之認定,以 簽約開通當日填寫並繳交之全新駕駛問卷資料為唯一依據,不得事後補登或更改。
6.同一被推薦人 僅限登記一位推薦人。
7.若推薦人之認定發生爭議,概以被推薦人於開通當日填寫之問卷資料為最終認定依據,車隊不受理事後申請更改。
8.本專案不得與 其他推薦或開通專案重複請領。
9.若發現有 違規行為、營運異常、帳號異常或不符合活動精神之情形,車隊得取消或保留發放資格。
10.推薦獎勵於新開通駕駛達標後,獎金將於 駕駛系統開通後隔週起算第 3 週 匯入新開通駕駛及推薦人之車資帳戶。
11.開通獎勵於新開通駕駛達標後,獎金將於 駕駛系統開通後隔週起算第 14 週 匯入新開通駕駛之車資帳戶。
12.獎勵金額將於任務達成並經車隊審核確認後發放。
13.本活動依 國稅局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相關所得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14.車隊保有 最終解釋、修改、變更及終止本車隊獎勵方案之權利。